林建良地政士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61551692644374
不動產移轉登記中,最常見的是買賣移轉登記(俗稱過戶登記)。
一般來說,買賣的流程主要可分為4個階段:簽約、用印、完稅、交付尾款並交屋。
1.簽約:簽訂私人買賣契約。
2.用印:簽蓋公契約及登記申請書、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等等。
3.完稅: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稅。
4.交付尾款並交屋:可以說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方將最後的款項於點交時一次給付給賣方,賣方同時將不動產交付給買方。
🌰:私契為實際買賣價格、公契以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用來送地政機關登記使用。
今天要來筆記的是比較少人知道,卻又不可或缺的「查欠」。
一、查欠是什麼?
查欠地價稅、房屋稅、工程受益費等。
二、該找誰辦呢?
地方稅務機關(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
三、什麼時候要辦理查欠?
查欠是在繳完稅之後,送地政機關登記之前,不可忽略的一項步驟。
四、查欠應該準備什麼?
土地: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記得填寫土地增值稅單上的收件日期和案號)
2.土地買賣契約(公契)影本+蓋章切結影本與正本相符
3.土地契約印花稅繳納證明影本+蓋章切結影本與正本相符
4.土地增值稅繳款單
房屋:
1.契稅申報(記得填寫契稅繳款單上的收件日期和案號)
2.房屋買賣契約書(公契)影本+蓋章切結影本與正本相符
3.房屋契約印花稅繳納證明影本+蓋章切結影本與正本相符
4.契稅繳款單
等稅務人員在繳納完畢的土地增值稅單及契稅繳款單蓋上無欠稅的章後,
就可以到地政機關送件登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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